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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司考真题卷三第61题]: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 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 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 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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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3-2-25 14:46
A,C,D ×
7 # 285602793 发表于 2013-1-1 13:01
2009年《保险法》:34、42、46条
6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5-4 15:33
dxw03 2011年08月21日 09:39:10
我觉得B项有问题,应该是向陈丹而不是陈某给付保险金。陈某顶多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领...
【答案】 A B C (参考书:2009新法答案不变)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保险法》第46条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2009新法第34条;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保险金作为陈丹遗产;2009新法第42条;

5 # dxw03 发表于 2011-8-21 09:39
我觉得B项有问题,应该是向陈丹而不是陈某给付保险金。陈某顶多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领而已。
4 # 林吾起 发表于 2011-4-22 22:54
我太可爱了,明明自已分析的时候都知道D是错的,但却鬼使神差却连它也选了,如果真的是考试,这一题我冤死了
3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8-2 16:58
《保险法》56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依照以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
64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爱益要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68条: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2 # lory2001 发表于 2010-6-23 21:27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权
1 # qixiyuai 发表于 2009-8-2 11:11
呜呜,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人保合同!D的表述不正确,不能说推定陈某为受益人,而应为:保险金作为陈丹的遗产由保险人向陈丹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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