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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5#
[04司考真题卷三第6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 7万元
  • 6万元
  • 5万元
  • 4万元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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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3-3-9 15:00
D
8 # SoniaXiong 发表于 2012-5-25 11:36
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二款,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保,物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既然物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保证人都要承担物的担保以外的保证责任。车因意外事件而毁损,保证人更不能免除灭失部分的责任。这里的保证合同约定不明,若合同里约定无论如何保证人都只承担4万元的保证责任,即使房子、车子都灭失了,丙也只承担4万。

不过第38条第1款也说了: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物的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我认为B也说得通。
7 # liuchuanchina 发表于 2012-2-4 18:53
一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未约定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损毁前 丙担保4万
2 汽车损毁后 得到3万为物上代位,10+1+3=14,未约定保证范围,丙担保6万
3这样丙就补充了2万,但是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担保人无义务提供补充保证责任? 这样矛盾啊 ,为什么?
6 # 柏拉图发呆 发表于 2011-9-3 20:08
坑爹啊,这种题目看了法条也不会做啊。
5 # 19610814 发表于 2010-9-6 00:04
是个什么意思啊?保证是在汽车毁损后做出的?不然凭什么白白的给保证人加2万块钱?
4 # pretty_spy 发表于 2010-7-14 16:56
20-(10+3+1)=6
3 # 彭艳琴 发表于 2010-7-9 09:30
怎么算来的
2 # tianheakito 发表于 2009-9-8 14:02
担保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我看这一条。。。都是在要求抵押人的。。和担保人没有什么关系。。。担保人只对从担保那一刻起所多出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这是担保的金额应当已经确定。。。如果这样规定的话就可能会造成。。抵押人同抵押人合伙串通欺诈担保人的局面。。。我认为这题应当选D!。。。这样的话就可以和其它法条相对应例如。。。抵押权人如果放弃抵押权担保人并不多承担担保责任等等。。。如果是担保物毁损灭失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要求提供担保而不是担保人!!。。。当选D!!!!!。。
1 # qixiyuai 发表于 2009-8-3 20:43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这是哪个法律条文规定的?
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该物的担保指的是物损毁以前还是以后的价值担保,因此也无法确定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是物损毁以前还是以后的债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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