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甲某在1988年5月3日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1995年9月15日被假释,1998年11月21日假释考验期满。2000年11月20日又犯强奸罪
- 甲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乙某吸食毒品,构成教唆吸毒罪
- 甲某非法拘禁乙某并对其进行暴力殴打,造成乙某受轻微伤
- 甲某利用职务这便挪用价值1.5万元的救灾物品,构成挪用公款罪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2月5日又犯抢劫罪,1997年11月被抓获归案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12月7日又犯抢劫罪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被假释,1995年1月25日假释考验期满,1998年8月5日又犯抢劫罪
- 甲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于1998年5月24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
- 在第一年缓刑考验期内,甲不得调动工作
- 在第二年缓刑考验期后,如甲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 甲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内企业的领导职务
- 甲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中外合资企业的领导职务
- 累犯和首要分子不得缓刑
- 累犯和死缓犯不得减刑、假释
- 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 非暴力的方法杀人、抢劫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得假释
- 对某甲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从重处罚
- 某甲构成抢劫罪
- 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 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属于我国刑罚从宽量刑政策,并非法定量刑情节
-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从重处罚
- 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 马某在某市场为其盗窃所得的价值总计5000元的财物(财物放置在其租赁的房屋内)寻找买主时,某派出所民警刘某见其神色紧张、形迹可疑,便将其叫到派出所询问审查,马以为罪行被发现,遂如实供述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 胡某在盗窃银行时被当场抓获。在审问中,胡某又主动交代曾盗窃作案5起,累计财物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
- 蔡某在行车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将正常行走的陈某撞成重伤。蔡某肇事后,当即打电话报告了市交警大队,采取了保护现场的措施,听候处理,并将陈某及时送医院抢救。陈某经治疗后痊愈。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撞到陈某的事实,并原意接受处理
- 周某盗窃候某家现金1万元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到后来又翻供,一直到法庭审判过程中的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周某才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 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 司法工作人员因索取贿赂而枉法裁判的
-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构成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
- 按照交通肇事罪
- 按照累犯
- 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 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