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紧急避险
- 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
- 对象错误
-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险
-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 意外事件
- 黄某被姚某殴打后扬言要报复,姚某听说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许某劝阻在一旁,此时黄某想先发制人,就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对于黄某行为的认定
- 孙某身强力壮,对体弱的张某不满,伺机报复,一日见其和女友在一块,遂调戏侮辱其女友,张某看不过就抡起一根铁棍扑向孙某,孙某轻而易举的夺下铁棍,并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对于孙某行为的认定
- 一个晚上,一便衣民警甲夜晚巡逻,在检查三轮车时被远处的司机乙误认为窃车贼,司机乙立即找了几个人手持铁棍赶到现场,而民警甲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甲开枪将乙打死。对于民警甲的行为的认定
- 一日夜晚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打去,直至将其打瘫在地。后查明此陌生人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经常袭击路人,已造成好几起轻伤事件。结果精神病人被吴某打断一条腿(轻伤害)。对于吴某行为的认定
- 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甲误认为坏人袭击,即开枪将乙打死
- 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丙重伤
- 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 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然后,扬长而去
- 只要是具有故意杀人性质的犯罪,在任何时候均可进行无过当防卫
- 只要是具有绑架性质的犯罪,在任何时候均可进行无过当防卫
- 绑架、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在其不法侵害持续期间,可实施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发生了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达到犯罪的程度
- 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 3名歹徒在高速行驶的客车上持刀抢劫,司机王某趁守在门口的歹徒不备,猛将车门打开,车身一拐,使守门歹徒掉下车去,当场摔死。另两名歹徒见状仓皇而逃
- 某便衣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前去查看。该车司机回来,疑有人偷车,即找几人持棍赶到现场打向民警,将民警打成轻伤
- 周某的邻居李某是精神病人。一日,周某忽见李某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周某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李某打倒。经查,李某左脚被打伤致粉碎性骨折
-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 对明知是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防卫反击
- 假想防卫
- 防卫挑拨
- 事前防卫
-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 故意伤害罪
- 事后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 故意杀人罪
- 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
- 意外事件
- 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