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冲刺(卷三)B卷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陈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杜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杜某是否构成善意,应由法院结合交易价格、是否登记主动进行判断
- 假设该房子之上已经办理预告登记,则即使杜某买受该房屋时并不知道预告登记这一事实,也不构成善意
-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裁定中止执行
- 企业法人之间的相互借贷关系无效
-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中具有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
-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 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一律构成不当得利。
- 业主甲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对自己没有约束力
- 若家和物业与事兴物业签订合同,将东区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委托给事兴物业,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合同无效
- 业主乙住在一层,有权以自己不能享受电梯服务为由拒交电梯分摊费
- 业主丙将其房屋出租给丁,约定由丁按月支付物业费,后丁未支付,家和物业可以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 因张三与甲公司形成挂靠经营关系,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债权时,法院应当依法追加张三为共同被告。
- 乙公司诉甲公司过程中,甲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的,法院应当变更被告为丙、丁二公司为共同被告。
- 若乙公司在诉讼中将其在涉案合同中的债权债务转移给了戊公司且取得了甲公司同意并通知了法院,法院应当变更原告为戊公司。
- 如果乙公司将张三和甲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张三在诉讼中的行为及抗辩,并不当然对甲公司有约束力。
- 甲、乙、丙、丁一致同意启动破产程序时,法院才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将案件移送给破产管辖法院
- 甲、乙、丙、丁任何一人同意启动破产程序时,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将案件移送给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
- 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终结执行
- 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终结执行
- 若公证的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该债权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 乙有权以上述理由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
- 若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
-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 房产证与房屋登记薄不一致时,一般以后者为准
- 如果周一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薄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 如果周二不同意更正的,周一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 如果周一最后申请了异议登记,则自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周一可以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 甲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 乙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丙将部分汇票部分金额背书转让的行为有效
- 丁的转让行为不合法并应承担汇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