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卷【万国学校】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法院受理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2个月
- 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 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负责
- 原判人民法院负责
- 公安机关负责
-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
- 甲为了给妻子切菜用从商店购买了一把菜刀放在背包里,回家途中,见一女士乙刚从银行取完钱出来,遂生歹意,跟踪乙到僻静处,突然乘乙不备,夺下乙的皮包就跑
- 甲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乙发现后为了摆脱乙踩了其一脚,然后逃离现场
- 甲和乙在同一条街上各开了一家饭店,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乙经营的饭店比甲的生意红火得多,甲因此对乙怀恨在心。某日,甲叫来十多人冲进乙的饭店,摔椅子、砸玻璃,造成了将近10万元的财产损失
- 甲在乙下班途中堵住乙,以暴力威胁让其交出3万元,乙称自己身上仅有几十块钱,甲怒而准备狠打乙一顿,惊吓之下乙赶紧说他的钱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共有2万元,但是保险柜的钥匙由其妻子保管。于是,甲胁持乙到其办公室,并让乙打电话给其妻子让她把保险柜的钥匙马上送过来,乙的妻子说有事在外面,要晚些才能过来。乙在被甲非法扣押2个小时后,其妻子终于托好友丙送了钥匙过来。乙拿到钥匙后取出钱给了甲
- 甲对乙心存不满,于是某日其故意将脏水泼到乙身上,并用言语激怒乙,待乙欲动手时,甲用木棍将其手臂打伤
- 甲进商场买东西时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在撬自己电动车的锁,甲遂过去将乙逮住,在送往派出所的途中怕乙反抗,将乙打晕
- 甲在大街上行走,突然乙冲出来将甲的皮包抢走,甲奋力追赶,因甲体力不支,没有赶上,但当甲放弃追赶,去派出所办案的途中,突然发现乙在某小面馆内歇息,于是甲偷偷走过去,用铁锹将乙打倒,抢回财物
- 甲乙酒后吵架,后发展到拳脚相加,后甲觉得体力不支,欲逃离,乙拿着刀紧迫不舍,甲捡起一块石头朝乙扔去,正好打在乙的右眼上,致其右眼失明
- 判决宣告无罪
- 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 判决终止审理
- 裁定终止审理
- 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
- 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 对其人身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司法解释
- 当然解释进行解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以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为前提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为扩大解释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在拘留期间,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曹某酒后,对自己的好友说,“李某欺人太甚,早晚我会给他点颜色!”
- 钟某下班时遇到一疯子拿着刀向他乱砍,情急之下,钟某拿起路旁的一根木棍朝该疯子打去,将其打昏在地
- 朱某在酒店里当服务员时遇到一位客人对其调戏,难以摆脱,朱某借口说给其拿白酒去,遂将一瓶硫酸故意当成白酒让该客人喝下,客人喝下后整个食道被烫伤
- 秦某梦游时将白某家的房子点燃烧毁
- M国人汤姆殴打一中国学生,致其轻伤
- B国人达卡威斯在中国盗窃一旅客手包,内有财物价值2500元
- 中国公民黄某将G国籍富商杀害,对尸体进行碎尸后扔到下水道中,手段极其恶劣
- 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抢劫一名法国游客,获得财物2000元
- 钱某与童某在无共谋的情况下,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向夏某开枪,夏某中枪死亡,后经鉴定,夏某中两枪均击中要害部位
- 王某知道仇人周某是血友病患者,故意辱骂周某挑衅其袭击自己,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将周某打成轻伤,结果周某血流不止而死亡
- 于某向章某的茶杯中投放某种毒药2克,章某恰巧那天醉酒回家,喝下茶杯的水后中毒死亡。经鉴定认为,该种毒药的致死量为5克,2克本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在章某严重醉酒的作用下,发生死亡结果
- 贾某与韩某有仇,某日韩某在贾某的茶杯中投放毒药,贾某喝下后就感觉有些异样就去医院,谁知出门不久就被一出租车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