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一审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案件
- 原判决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的案件
-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 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 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三万元
- 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六万元
- 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 第一审合议庭中的陪审员与审判员分别行使事实认定权与法律适用权
- 第二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
- 发回重审可以由原合议庭重审
- 再审案件应当根据所适用的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借期届满后,张国霖有权要求周红偿还10万元及利息
- 借期届满后,张国霖只能要求戴庆恒偿还10万元
- 借期届满后,张国霖只能要求戴庆恒和周红分别偿还5万元
- 借期届满后,张国霖有权要求戴庆恒和周红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
- 合同未成立,因为石勇与徐敏没有就价格条款达成一致
- 合同未成立,因为徐敏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
- 合同已成立,徐敏可以按照每斤1.8元支付价款
- 合同已成立,徐敏应当按照每斤2.5元支付价款
- 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 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将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 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 甲事实上没有出资,因此丧失股东资格
- 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甲有权分得利润
- 其他股东主张不分配给甲利润的请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 甲只能分得利润的一半
-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 在特别程序中,只要是要求对案件的审理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都由审判员组成
- 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公告审理阶段应当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 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人委托外国律师只能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 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还是不服裁定都是30天
- 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法院诉讼一般都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
-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 当事人一方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口头告知当事人
-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可以用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发送开庭通知书,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