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 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准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应当签订合同
- 直接对A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 责令某县土地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给予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 向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 限期推倒拆除新建房屋
- 罚款
- 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房屋
- 四川某土地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广西北海某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用于房屋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8%
- 上海浦东某土地开发公司支付1000万元以出让方式取得浦东西区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为成片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条件
- 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已建成的商品房,公司已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成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
- 大型水利工程
- 中型水电工程
- 大型交通设施建设
- 大型通信设施建设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由使用者无偿取得,也可以有偿使用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方必须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出租
- 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 “这块地由你们种,但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
- “耕种期间,不能在这块土地上建房,也不能种多年生作物”
- “国家需要使用这块土地时,应当随时交还”
- “国家需要交还时,土地上的青苗不给补偿”
- 公路经核准报废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经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资金困难无力偿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 原用地单位系国有企业,现已通过股份制改造,被一家私营企业控股
- 县政府超越批准权限,将一片农用地批给某外商用于建设别墅区
- 某工厂的自用铁路,因该厂转产,长期弃置失修,现已经核准报废
- 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
-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 该房地产转让给乙公司后,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到乙公司,由乙公司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