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商法综合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某董事因吸烟导致公司仓库失火,损失数十万元,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必须首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得直接提起代表诉讼
- 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郡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
- 只有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股东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 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甲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己公司规模不大,决定不设立独立董事
- 乙上市公司准备召开董事会会议,但2名独立董事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充分,遂联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
- 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 丁上市公司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甲向同为公司股东的乙转让其部分股权,无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 甲向非公司股东的丙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 甲向非公司股东的丙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 甲向非公司股东的丙转让股权,股东乙和丁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于各自的购买比例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公司设立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
- 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 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有,若两人中一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则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
- 若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则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
- 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 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 任何票据丧失,失票人均可以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该商厦侵犯了李明的知情权
- 该商厦应当与手机生产商一起对李明承担责任
- 李明可以以欺诈为由,要求商厦绐予双倍赔偿
- 李明如要求退货,商厦有义务满足
- 债权人丙企业,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并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在通过和解协议的表决时投了反对票
- 债权人丁企业,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第20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 债权人戊企业,对甲企业享有附生效条件之债权,在甲企业的破产财产分配时,管理人将戊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仍未成就,于是管理人将其分配给了其他债权人
- 债权人己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规定宣告甲破产后,未及时受领其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对此份额进行了提存,己企业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