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县法律援助中心以黄某户籍不在本县为由拒绝受理其口头申请,黄某提出异议
- 县司法局受理黄某异议后函令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其提供法律援助
- 县某律所拒绝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县司法局对该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县法院驳回了黄某以“未能指派合格律师、造成损失应予赔偿”为由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起诉
- 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 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 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 ①⑤正确
- ②④错误
- ②⑤正确
- ③⑥错误
-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 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 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 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 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 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 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 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 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 周某本人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请求
- 周某没有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没有缴纳委托费用
- 根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周某不会被判处死刑
- 本人与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陈法官是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 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 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 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 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 参加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收取当事人钱财,私放在押犯罪嫌疑人
- 从事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
- 因玩忽职守,造成错案
- 法院认为孙法官的行为系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 如孙法官主动交代,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法院应从轻给予处分
- 由于孙法官行为情节轻微,如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法院可免予处分
- 确认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法院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退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