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三法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 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 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 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 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提请所选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 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 如仲裁协议有效,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 如仲裁协议有效,仲裁中申请人可申请更改仲裁请求,仲裁庭不能拒绝
- 美国仲裁协会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国际商会仲裁院
-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 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 从修格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 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 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导致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都有可能接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 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 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 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 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 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 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
- 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 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 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 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 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 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
- 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 离婚事项,应适用中国法
- 夫妻财产的分割,王某与米勒可选择适用中国法或甲国法
- 监护权事项,在甲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幼子利益的法律
- 夫妻财产的分割与监护权事项均应适用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