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仲裁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 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 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 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 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 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 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意有效
- 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 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 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 该市东区法院
- 该市南区法院
- 该市西区法院
- 该市中级法院
- 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
- 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 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
-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 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 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
- 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 当事人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且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在仲裁过程中,出现妨害仲裁秩序的情形,仲裁委员会可以向法院请求排除妨碍
- 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决生效后,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 法院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业务进行业务指导
- 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
- 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 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30天内起诉
- 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 丙仲裁委员会
- 丁仲裁委员会
- B市中级法院
- B市C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