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株洲市人民法院应作出中止执行裁定
- 株洲市人民法院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 可以暂缓执行,同时函告湘潭市人民法院,由其作出裁定
- 应当提请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
- 张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王某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 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张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
- 张某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 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发现张某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