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基层人民法院
- 中级人民法院
- 高级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 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
- 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 才能执行张某的房屋
-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房屋
-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 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 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 异议由案外的利害关系人提出
- 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的内容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 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 执行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附相关理由及必要证据
-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 不对调解书进行审查,继续执行
- 应先裁定暂缓执行,并提出书面意见,根本院院长审查处理
- 应裁定不予执行
- 应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 公证处所在地人民法院
- 底某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 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 底某住所地或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 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 二审法院
- 第一次再审的法院
- 第二次再审的法院
- 和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
- 和解协议履行了一部分,一方当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 和解协议的达成就意味着原审法律文书的撤销
- 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
-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张某亲笔书写的借李某8万元的借条,并且已到期
-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