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与社会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
- 违反人道的法律不具有法的品质
- 法的安全性原则优先
- 只有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
- “克隆人类胚胎”在英国合法化,意味着法律能够管理科技活动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促进克隆技术的发展,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具有积极的作用
- “多利”的成功是克隆技术发展的明证,克隆技术的发展是当代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其对传统的国际法等法律部门都带来了挑战
- 从《联合国禁止克隆人宣言》可以看出,克隆人受到了国际法的调控,体现了法律具有对科技活动和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抑制和预防作用
- 法只能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但道德在法律和国家形成之前便已经出现,在法律和国家消亡以后,仍然会存在
- 就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而言,道德的调整范围大于法律
- 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都认为实在法不是法
-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 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 “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
-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
- 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
- 明确性和一致性
- 阶级意志性
- 国家强制性和权威性
- 普遍有效性
- 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 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 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 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 法律确认、保护人权
- 人权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体现为国际法的保护
- 人权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
- 意志属性
- 规范形式
- 调整范围
- 社会目标
- 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 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共有效力的标准
- 法律不会因为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
- 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
- 政策是法的正式渊源
- 在实行法治的国家,政策也是起作用的
- 政策有时可能反映国家意志
- 政策具有灵活性,法律具有保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