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000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000元
- 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000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000元
- 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 甲厂应付给乙公司14000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000元
- 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 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 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 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 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 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胎儿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 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
-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 表兄妹
- 男方有妻子,其妻一个月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公安机关认为男方有谋杀嫌疑,正在立案侦查
- 有人向男方所在单位告发赵某、陈某在赵某妻子死亡前两人长期同居
- 乙
- 丙
- 丁
- 戊
- 由丙独自继承
- 由丁独自继承,
- 由丙、丁平分遗产
- 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 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 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 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 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 甲有配偶,在未离婚而其配偶又未死亡的情形下又与乙结婚,该婚姻构成无效婚姻
- 甲在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况下,与乙结婚,婚后虽然甲的疾病已经治愈,但其婚姻仍是无效婚姻
-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自始无效
-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不能向童某提出抗辩
- 不能向王某提出抗辩
- 可以向王某提出抗辩
- 只能向童某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