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本体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物
- 人身
- 精神产品
- 行为结果
-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被称为法律关系的内容
-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被称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被称为法律事实
-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被称为法律关系
- 法律不经公布,并非绝对无效,历史上就有所谓"法不可知,威不可测"
-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旧原则"
- 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者不为罪"
- 法律原则不预先确定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设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规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 法律原则根源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现实中,是法律价值的基本承担者
- 法律原则不具有强制的作用
- 法律原则是一个衡平性的规定
- 中国公民赵某
- 在我国有居留权的美国公民查理•沃克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共青团
- 法院在调解中与农民甲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 法院与甲、镇政府在调解中的法律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 农民甲与该镇政府签署协议所形成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 农民甲与该镇政府签署协议所形成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 义务性规范
- 准用性规范
- 委任性规范
- 确定性规范
- 自由权
- 生存权
- 请求权
- 胜诉权
- 授权性规则
- 准用性规则
- 委任性规则
- 确定性规则
- 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 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 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 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