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权概述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于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退还潘家所出之钱
- 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 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 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 抛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一般不需要权利人向特定人为意思表示,只需抛弃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生抛弃的效力
- 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
- 如果物权的抛弃会妨害他人的权利,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
- 抛弃须按照适当的方式进行,否则不生抛弃的效力
- 收益
- 添附
- 受赠
- 互易
-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
- 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 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 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
-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
- 抵押合同有效,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押权能被银行通过抵押登记而善意取得。
- 无论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只要乙公司同意,银行即可经登记取得抵押权。
- 如果甲乙之间协议解除合同,那么预告登记失效。
- 物权的变动要件只能由法律规定
- 物权的种类只能由法律规定
- 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
- 物权的保护方法只能由法律规定
- 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 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
- 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
- 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 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 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 由甲优先行使抵押权,理由是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
- 由甲优先行使抵押权,理由是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
- 由丙优先行使留置权,理由是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
- 由丙优先行使留置权,理由是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
- 甲
- 甲的单位
- 乙
- 甲、甲的单位与乙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