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因盗窃罪被判服刑5年,刑满释放回单位后多次滋事,被领导批评,第三年因不慎引起大火将一间厂房烧毁,甲虽自己也努力扑救,仍带给工厂损失8万元
- 乙于1992年因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于200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 丙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8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第6年又犯应当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敲诈勒索罪
- 丁1985年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97年刑满释放后,无事可做,多次入室盗窃,2001年销赃时被当场抓获,人民法院判其有期徒刑5年
- 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 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 甲犯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 乙犯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8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 丙犯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 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罪8年有期徒刑、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
- 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2月5日又犯抢劫罪,1997年11月被抓获归案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12月7日又犯抢劫罪
- 甲某因盗窃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被假释,1995年1月25日假释考验期满,1998年8月5日又犯抢劫罪
- 甲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于1998年5月24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
-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 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 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
- 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
- 甲犯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 乙犯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几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 丙犯B罪,分Slj被法院判处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 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罪8年有期徒刑、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
- 应从第二次犯罪被抓获时起算
- 从蒋某擅自外出时起算
- 从决定其被监外执行时起算
- 从判决生效时起算
- 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剩余刑罚
- 撤销缓刑,对其进行教育后,如有悔改,可以宣告缓刑
-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因甲没有又犯罪,故不能撤销缓刑
- 7年
- 9年
- 10年
- 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