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冲刺(卷三)C卷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法院受理李某申请的同时应当发出公告
- 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时应当组成合议庭
- 若周某以票据遗失被李某拾得为由起诉李某,则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 周某起诉李某请求确认其为合法持票人的,人民法院确认周某为票据权利人的判决作出后,除权判决即被撤销
-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判决作出后,张三认为该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 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调解书
-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判决书应当包含裁判的事实与理由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判决书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简化
-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协议不写争议事实与判决理由的,判决书中可以不写
- 仲裁裁决书可以不写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 东海公司可以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
- 东海公司未对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提起上诉,因此不得对本案申请再审
- 法院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如南海公司也提出再审请求,法院不予审理
- 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
- 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当事人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对仲裁裁决书提出不予执行申请
-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不得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 食品加工公司
- 甲、乙、丙全体
- 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 甲
- 出租人只能起诉甲
- 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后,可以向乙、丙两人追偿
- 出租人可以起诉甲、乙、丙三人
- 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 食品加工公司可基于设备质量瑕疵直接向丁索赔
- 顺利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 食品加工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 租赁期届满后由食品加工公司取得所有权
- 债权额是500万
- 该约定合法有效
- 甲须在2017年5月4日前行使抵押权
- 若甲在2015年5月5日前将债权转让给丁,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 丙对100万承担保证
- 如未经丙的同意,甲在2015年5月6日前将自己对乙的100万债权转让给丁,丙的保证责任不变
- 若甲乙约定债务清偿期为2015年10月9日,则甲最迟应在2016年4月9日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 2014年5月6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