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江苏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但需报其备案
- 深圳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经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 西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①②
- ③④
- ②④
- ②③
- 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 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 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 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对夏商神权政治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周王朝的新的统治策略和治国方针
- 汉代中期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
- “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首先对“明刑弼教”做了新的阐述的是着名理学家朱熹
- “明刑弼教”思想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一脉相承,在德与刑的关系上其思想也是一致的
- 共盗
- 群盗
- 谋反
- 逃避赋税
- 法律移植是指同一国家社会形态发生变革时期新的类型的法与旧的类型的法之间的历史联系,即新法中吸收旧法中的文明因素
- 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某些因素是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或许多国家的“法律集团”中输入的
- 法律移植是一个必然的现象,自从法产生以来,现代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都不是封闭的、不与其他国家法律制度交往而自我独立发展的
- 当代世界法律制度中,法律移植仅限于同一法律集团(无论是法的历史类型还是法系)内部,而在更高的层面上,法律移植的现象鲜有发生
- 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 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 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 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一法条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 一富家子弟在闹市飙车将一行人撞死,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说,肇事者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围观者的言论体现法的评价作用
- 一建筑商为承包某工程,便向主管该项目的市领导张某送去5万元的见面钱,张某义正词严地对建筑商说:“你这种行为我如果收下,国家将会制裁我,所以我不能接受。”这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 某私营煤矿的矿主因违规开矿发生重大矿难,被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 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述多个法律规则
-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则的载体,其内容就是法律规则
- 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多个法律条文表述完成
-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则都表现为法律条文的形式
- 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
- 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违法
- 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
- 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