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美国乙公司持提单向韩进公司索赔,则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沉没的损失
- 美国乙公司可以要求中国甲公司赔偿损失,因为甲公司委托的承运人有过失
- 美国乙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 本案中风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给美国乙公司
-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如果只是路过中国,这时不可以向詹某直接送达该文书
- 中国律师王某是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提及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故不能向王某送达
- 该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把文书送达该代表机构须该公司的特别授权
-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 若该仲裁协议仅约定,将来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可以视为他们对仲裁机构进行了有效地选择
- 若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就争议达成仲裁协议的,货物买卖合同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所适用的法律没有约定,则应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或仲裁地法
- 若布朗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向裁决作出地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则裁决作出地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理
- 应适用法国法律,因为法国为其注册地
-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 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 可以重叠适用法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法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
- 只能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中国法
- 可以适用刘某本国法美国法
- 可以适用当事人共同住所地英国法
- 如果当事人事后协议适用德国法,则本案适用德国法
- 只能适用中国法
- 只能适用美国法
- 可以适用中国法或美国法
- 重叠适用中国法或美国法
- 双方可以选择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
- 如果国际法院的法官中有一人为甲国人,则为确保公平审理,该法院必须回避
- 由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可以受理自然人或法人为当事方的案件,因此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向国际海洋法法庭起诉乙国要求赔偿
- 甲国在国际法院起诉乙国解决岛屿归属问题时,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案件的审理
- 丙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导致水资源减少,影响了丙国对河流的使用,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 丁国认为甲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未经过丁国的允许,因此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 乙国认为多莱河水量减少,是因为甲国2010年初在多莱河边上开凿人工运河将河水引向别处所致,据此甲国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 多莱河是一条国际河流,因此所有国家均可以在该河流上自由航行
- 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乙国无权要求丁国将A引渡给乙国
- 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A引渡给自己
- 因为A杀死丙国的参赞,即使丙、丁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时候,丁国也可以以A为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
- A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
- 若张某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不同意签订3年合同的,该公司可以不再与张某续签合同
- 即使张某同意续签3年,该公司也不得与张某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
- 张某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张某未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公司可以与张某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