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将办公楼一栋抵押给银行并登记,则其效力及于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 将公司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抵押给银行,非经登记不得生效
- 将汽车数辆抵押给银行,需要交付并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 以上抵押合同如果不经登记,一概不发生效力
- 如果双方的约定没有登记,则该约定不发生效力
- 如后来甲、乙、丙3人分别购买了王英楼房的一层,则任何一人都可以向马兰主张不得盖高楼
- 如后来丁、戊2人分别购买了马兰的楼房一层,则王英不得向丁、戊主张不得盖高楼
- 5年后,王英和马兰各自将自己的楼房出卖后,2人的约定不再具有约束力
- 太阳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侵犯月亮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 太阳公司的行为给月亮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应当对月亮公司赔偿
- 太阳公司的侵权所得与月亮公司的损失难以确定,所以法院应当支持月亮公司的赔偿要求
- 太阳公司的行为只构成不正当竞争
- “林间小屋”音乐餐厅如播放音乐“死去活来”应取得司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 “林间小屋”音乐餐厅如播放音乐“死去活来”应取得竺某和历某的继承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 音乐“死去活来”的着作财产权保护期应截止到2061年12月31日
- 音乐“死去活来”的着作财产权保护期应截止到2062年10月31日
- 潘某
- 小陈
- 潘某、小陈、杨某和小宋
- 官方文件不享有着作权
- 假设李四没有卖给王五而一直持有该手表,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该手表
- 现在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者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 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
- 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 甲、丙的买卖合同有效
- 甲、丙的买卖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 在乙拒绝追认后,甲、丙的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 乙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 甲的装修行为并无不妥
- 甲、丁之间的合同即使事后经过乙的追认,丙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宣告无效
- 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通知丙,丙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 丁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还没有完成物权登记
- 甲要拆除广告牌,则需要经过另外2人的一致同意方可办理
- 该广告牌的收入应该由甲、乙、丙3人均分
- 如甲要出售一层给朋友丁,则乙、丙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该由2人均分购买
- 3层的丙可以主张其对楼顶及其广告牌的排他性权利
- 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 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 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 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