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冲刺试题 » 2012年司考冲刺 » 卷一 » C卷【三校名师】 题目列表
C卷【三校名师】 题目列表
T | T  底部

23720#
1. 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国务委员受总理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 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参考答案:A,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18#
2.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 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
  •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17#
3. 根据《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15#
4. 李先生夫妇婚后买房,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荆女士起诉丈夫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据悉,该案是《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本市法院宣判的首例夫妻房产证加名案。荆女士称,她和李先生2006年8月登记结婚。2007年1月双方按揭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房时,只有丈夫有北京户口,按经适房买卖政策,办理房产过户时,就只写了丈夫的名。该房产首付款约17万元,丈夫父母出了一部分,她和丈夫出了一大部分。随后,他们夫妻俩一起办贷款,并以夫妻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至今。荆女士诉称,被告丈夫拒绝在房产证上加上原告自己的名字。所以,她起诉丈夫,要求确认房归双方共有。庭审时,被告李先生称,该房产的首付款全是自己父母支付的。事后,尽管以他们夫妻俩名义贷款,但贷款是他个人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这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我的个人财产。”李先生的母亲出庭作证称,当时,她主动提出给儿子在京购房,并付款18万,是给儿子个人的赠与。丰台法院审理认为,此房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首付款是男方母亲支付,且房在男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应属李先生个人财产,荆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法院判决中同时指出,购房过程中所付的税款及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如果今后双方出现离婚情形,男方应给予女方补偿。《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婚姻法解释(三)》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属于民商法规则
  • 是立法行为
  • 是法的正式渊源
  • 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参考答案: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1
0
23713#
5. 李先生夫妇婚后买房,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荆女士起诉丈夫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据悉,该案是《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本市法院宣判的首例夫妻房产证加名案。荆女士称,她和李先生2006年8月登记结婚。2007年1月双方按揭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房时,只有丈夫有北京户口,按经适房买卖政策,办理房产过户时,就只写了丈夫的名。该房产首付款约17万元,丈夫父母出了一部分,她和丈夫出了一大部分。随后,他们夫妻俩一起办贷款,并以夫妻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至今。荆女士诉称,被告丈夫拒绝在房产证上加上原告自己的名字。所以,她起诉丈夫,要求确认房归双方共有。庭审时,被告李先生称,该房产的首付款全是自己父母支付的。事后,尽管以他们夫妻俩名义贷款,但贷款是他个人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这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我的个人财产。”李先生的母亲出庭作证称,当时,她主动提出给儿子在京购房,并付款18万,是给儿子个人的赠与。丰台法院审理认为,此房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首付款是男方母亲支付,且房在男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应属李先生个人财产,荆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法院判决中同时指出,购房过程中所付的税款及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如果今后双方出现离婚情形,男方应给予女方补偿。《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关于本案涉及的《婚姻法解释(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属于司法解释
  • 属于行政解释
  • 属于立法解释
  • 《婚姻法》是其“母法”
参考答案:A,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11#
6. 李先生夫妇婚后买房,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荆女士起诉丈夫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据悉,该案是《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本市法院宣判的首例夫妻房产证加名案。荆女士称,她和李先生2006年8月登记结婚。2007年1月双方按揭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房时,只有丈夫有北京户口,按经适房买卖政策,办理房产过户时,就只写了丈夫的名。该房产首付款约17万元,丈夫父母出了一部分,她和丈夫出了一大部分。随后,他们夫妻俩一起办贷款,并以夫妻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至今。荆女士诉称,被告丈夫拒绝在房产证上加上原告自己的名字。所以,她起诉丈夫,要求确认房归双方共有。庭审时,被告李先生称,该房产的首付款全是自己父母支付的。事后,尽管以他们夫妻俩名义贷款,但贷款是他个人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这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我的个人财产。”李先生的母亲出庭作证称,当时,她主动提出给儿子在京购房,并付款18万,是给儿子个人的赠与。丰台法院审理认为,此房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首付款是男方母亲支付,且房在男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应属李先生个人财产,荆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法院判决中同时指出,购房过程中所付的税款及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如果今后双方出现离婚情形,男方应给予女方补偿。《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关于法院以《婚姻法解释(三)》为依据的判决,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的指引作用
  • 法的评价作用
  • 法的预测作用
  • 法的强制作用
参考答案:A,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08#
7.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甲、乙、丙、丁四人的观点,正确的是:
  • 甲认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数额不超过当地12个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 乙认为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而且劳动仲裁不应收费
  • 丙认为劳动仲裁委员会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应在4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最长不超过60日
  • 丁认为劳动者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参考答案: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23706#
8. A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住宅用地,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取得该幅土地。假设该幅土地位于郊区,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则在出让前应先办理的手续是:
  • 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
  • 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审批
  • 审查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
  • 审查是否符合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1
0
23705#
9. A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住宅用地,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取得该幅土地。大众房地产公司取得该幅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的方式是?
  • 与市政府协商取得
  • 与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取得
  • 由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招标,大众公司参加招标取得
  • 由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大众公司参加竞买去的
参考答案: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0
0
0
23704#
10. A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住宅用地,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取得该幅土地。假设大众房地产公司通过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后与大地房地产公司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下列有关该转让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大众房地产公司必须已进行投资开发,且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 双方可以协商由普通住宅用地转为别墅用地
  • 大众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太短,不得进行转让
  • 这种转让无需政府批准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异议: 有异议才有进步!此题有0 条评论,点击查看并发表您的评论或异议!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认真投票哦!
1
0
0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