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个体户李某挂靠集体企业祥和公司,李某生产的产品造成胡某损害,胡某欲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张一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餐馆,之后,让其弟弟张三经营,但没有变更登记,因饭菜原因造成顾客王五食物中毒,王五提起起诉
- 魏老汉有三个儿子,他去世后,大儿子独占了遗产,二儿子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应得遗产
- 甲乙两人因买卖一钢琴的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丙向法院主张此钢琴是自己的,甲乙两人合同无效
- 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
- 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不能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 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 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 因为法律规定不得重复立案,因此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总是优于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立案
- 对违约案件一方要求给付违约金的执行申请,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中断,从中断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处分
- 孙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 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 赵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 钱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 赵六直接变卖张三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张三
- 赵六代替张三,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赵六代位行使张三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张三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 赵六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法院对于再次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应经上级法院许可后方可以准许
- 甲某任何情况下必须以书面方式起诉,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乙某可以以口头答辩的方式代替书面答辩
- 甲某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仍未能收集到证据材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 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 王某诉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称自己乃诉讼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并申请参加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因生气而不顾法庭的劝阻愤然退庭,法院缺席判决
- 魏律师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 在甲公司诉乙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件中,因乙公司称该产品系丙公司提供,法院裁定准许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本案诉讼。开庭审理前丙公司称与乙公司已私下签订了关于此事的协议,所以不再出庭,丙公司不出庭不影响案件审理
- 张大伟是王庆诉张小伟(7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张小伟的法定代理人,张大伟称案件发生时张小伟不是由其看管抚养,因此拒绝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 张三、李四、王五
- 李四、王五、赵六
- 李四、王五
- 丙应当作为申请人继续参加仲裁
- 仲裁庭应当取得丙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申请人
- 仲裁协议对丙没有约束力
- 仲裁庭应当取得甲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申请人
- 中国银行的债权:巨龙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500万元,尚未到还款期
- 麒麟公司的债权:麒麟公司作为巨龙公司的保证人担保巨龙公司对万科集团的债务履行,巨龙公司未履行债务,麒麟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万科集团已申报债权
- 东风公司:巨龙公司与东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东风公司认为巨龙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损失100万元,东风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提起仲裁,尚未裁定
- 张力:张力与巨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巨龙公司提供后勤服务,巨龙公司欠张力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