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卷[三校名师]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要求甲必须写出详细的报案材料
- 告知甲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告知甲到法院去起诉乙
- 应当保障甲的安全
- 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大罪行,侦查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 不讲真实姓名、地址的犯罪嫌疑人讲述真实姓名和地址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 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并通知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或须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均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时,对依法可能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
- 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必须经检察长决定
- 王某受贿案一审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判无罪,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两个月后,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王某受贿罪成立,于是重新起诉,学生甲认为法院不应当受理,应建议由检察院抗诉
- 某银行被盗一案,经录像证明是甲所为,但甲的身份无法查明,检察院于是按照其自报的名字孙悟空起诉到人民法院,学生乙认为在被告人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当受理
- 肖某明知其汽车被邵某、沙某侵占,但只对邵某提起自诉,在邵某被判刑后,肖某又对沙某提起自诉,学生丙认为自诉人有选择权,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 被告人吴某泄露国家秘密一案宣判后,吴某在上诉期间内多次提起上诉,但又害怕被认为认罪态度不好引起重判,又多次撤回,在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吴某委托其女儿提出上诉。学生丁认为这种没有诚信的行为干扰了法院的工作秩序,而且其女儿没有上诉权,应当不予受理
- 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审理
- 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 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 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 无论是否开庭审理,二审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
-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
-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案件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 对于特别重大的上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审判员7人组成合议庭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可以发回二审法院或者一审法院重审
- 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提审
-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普通刑事案件,应最迟在开庭30日之前将抗诉书副本送达原审被告人
- 对于普通的再审案件,应最迟在开庭30日之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
- 控诉方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人民法院通知开庭以前,可以提交新的证据
-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15日前通知控辩双方查阅、复制人民法院调取的新证据目录及复印件、照片
- 一法官认为其审理的一少年犯罪案件教育意义颇深,就把案卷材料给了一记者
- 一被羁押少年表现不好,看守所所长把他和成年犯人关到一起,以示惩戒
- 检察官对罪行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过失犯罪的少年不批准逮捕
-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 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 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 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