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律政2010冲刺卷一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公约适用于具有不同缔约国国籍或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间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 公约不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问题和因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 公约不适用于那些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 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但其营业地所在国有所保留的除外
- 甲乙间订立的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属于独占许可合同
- 合同中关于乙公司不得再从第三方获得类似或竞争技术和必须使用甲公司附随技术的规定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
- 合同中规定禁止乙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该技术的条款属于我国2002年《技术进出口条例》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
- 即使该技术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乙公司也应当向国务院外贸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是TRIPs的首要基本原则,其中TRIPs首次将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
- TRIPs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服务标记,并且扩大到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
- 规定商标首次注册及每次续展,其期限不得少于10年
- 该协定规定除疾病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外科手术方法以及动植物新品种外,一切技术领域内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并能付诸于工业运用的发明,都有可能获得专利
- 中行上海分行可以要求丙公司和买方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丙公司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需要承担责任时,不可以援引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 如果丙公司是因执行托运人的要求而无法向正本提单持有人交货的,正本提单持有人无权要求其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
- 如中行上海分行与乙公司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但乙公司随后拒付,则上海分行仍可就其所遭受的损失要求丙公司承担责任
- 《海牙规则》明确规定如托运人隐瞒货物的危险性,承运人可将货物抛弃并无须赔偿
- 《汉堡规则》明确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保函的效力
- 《汉堡规则》规定如货损是由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故意造成,则其无权援引责任限制
- 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都规定了关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 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BM公司承担责任
- 当康宝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 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康宝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
- 当康宝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 公证员甲觉得做公证员待遇太低,想下海经商,所以决定辞去公证员职务
- 公证员乙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提出了申诉
- 公证员丙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控告
- 某公证机构主任对公证员丁看不惯,决定对丁进行免职
- 律师发现当事人无法足额交纳律师费
- 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草旨在规避法律的合同
- 当事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来从事走私活动
- 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
- 甲律师一直在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但是他的朋友与明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甲律师为了帮助朋友更好的打官司,就在业余时间到明正律师事务所工作,专门负责朋友的案子
- 乙律师在马路边遇到一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于是他就直接接受了这个人的委托,并收取了1000元费用
- 丙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内律师可以以支付介绍费的方式争揽业务
- 曾担任法官的丁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二年之后,担任了某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某英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代表(英国人,法学博士),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在我国执业的证书
- 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取得律师资格
- 只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才能申请领取律师职业证书
- 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再申请取得职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