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行政及行诉综合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可以指定甲市丙区法院管辖
- 可以书面告知原告向乙区法院起诉
- 可以决定由自己审理
- 针对原告的起诉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
- 法院认为只是刘某主观上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但实际上并没有影响其采光,所以,刘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 法院认为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的主张不具有现实性,所以,刘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 某社会公益组织认为规划局的规划许可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法院认为刘某不是该规划许可的相对人,所以,刘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 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
- 居民推选不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 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如果居民提起行政复议,应当推选2至5名复议代表人
- 应当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作为共同被告
- 可以以市市场监管局或市消费者协会作为被告
- 应当以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被告
- 市消费者协会是本案第三人
- 开发区管委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所以不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 如果该开发区管委会经国务院批准而设立,本案的被告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如果该开发区管委会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而设立,本案的被告是开发区管委会
-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 该企业可以起诉市质监局
- 该企业可以起诉市政府
- 市质监局和市政府是共同被告
- 如果市政府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就属于复议维持,应当以市质监局和市政府作为共同被告
- 本案的被告是市质监局或市政府
- 本案的被告是市质监局和市政府
- 市质监局和市政府应当对责令停产停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 市政府补充的证据可以用以证明驳回决定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合法性
- 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可督促市政府加以改正
- 可对市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 达重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府履行复议职责
- 达重公司可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质监局
- 周某可以向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周某可以向某区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周某可以向某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如果派出所无法当场向周某宣告处罚决定,应当在2日内送达周某
- 维康公司于2015年10月2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本案
- 维康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本案
- 维康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通过邮局递交了起诉状,但法院1周后才收到,法院不应受理本案
- 郄某可以口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