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杰冲刺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判决由乙偿还甲6000元
- 驳回甲的请求,乙属无偿服务,不应负责
- 判决由乙偿还甲3000元,另3000元应向丙追偿
- 判决由丙偿还甲6000元
-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并非故意
-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偿保管人
- 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 丙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丙只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无须向甲承担任何责任
- 丙虽然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丙仍然要就乙对甲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由于乙已将管道安装的工作交由丙来做,对此,甲知情而且已表示同意,因此直接由丙对甲就此项工作负责,乙对此无需负责,乙只就其它工作向甲负责即可
- 丙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 遗嘱有效
- 遗嘱无效,因为遗嘱剥夺了甲女儿的继承权
- 遗嘱无效,因为遗嘱的见证人包括了受遗赠人,不满足遗嘱的法定形式
- 遗嘱部分无效,因为遗嘱的见证人包括了受遗赠人,关于将收藏的书画赠给见证人的部分无效
-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 甲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由某运输公司在2月25日之前将一批货物运达A地,约定由收货人乙在收货时付全部运费。而当某运输公司按时将货物送达时,乙来提取货物时并未支付运费,某运输公司于是将货物留置,某运输公司享有留置权
- 乙为某工厂委托的居间人,某工厂依据乙报告的订立合同的机会,与某商店签订合同,对此合同,乙并不享有介入权
- 丙为某公司的行纪人,受托以50万元的价格为该公司出售一批旧机器,报酬为2万元。丙觉得该机器信价比不错,于是自己买下,其仍可以向该公司要求支付2万元报酬
- 丁为戊的受托人,在戊出国疗养时代为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务。某日,恰逢丁代戊处理的一笔大生意即将谈成,丁突然说要解除委托合同。由于在一件事务未终结前丁并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只有戊同意时该合同方可解除
- 过错责任原则
- 过错推定原则
- 公平责任原则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甲受乙胁迫高价购买其自行车,一月后,甲请求法院将该买卖合同的价格变更为市场价格
- 某保健公司向甲声称其保健器材有30种功能,甲遂高价购买,后发现该保健器材仅具备五种功能,甲和保健公司交涉一年半未果后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 甲误以为乙的人造钻石戒指是天然钻石戒指而购买,取得戒指时甲并未支付价款,但甲知晓实情后仍然向乙支付了价款,后甲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 某山区养殖户甲自己喂牛的饲料草因不慎起火烧尽,当时大雪封山,不能出外购买,不得已按乙提出的高于市价十倍的价格购买乙的饲料草,两个月后,甲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 陈平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
- 本案中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本案中陈平之子居住该楼房不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 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在2006年3月6日效力终止
- 应当强行追加其他居民为共同原告
- 应当通知其他居民参加诉讼,至于是否参加,由他们自己决定
- 应当强行追加其他居民为第三人
- 可能通知其分居民参加诉讼,不方便时可以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