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考冲刺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公司应当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 李某和乙丙争吵导致花盆碰落砸伤丁的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公司应当承担李某的手机丢失的责任,因为手机被偷的风险是公司带来的,公司应当对这种风险负责
- 公司不承担李某丢失手机的责任,因为甲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
-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500斤大米的合同,甲现仅有200斤大米,若甲欲将其交付另外300斤大米的义务转移给丙,须经乙同意
-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后乙将其对甲的义务转移给丙,则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 甲乙之间订有租赁房屋的合同,现甲因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欲将其在合同中的地位转由丙来承担,须经乙同意
-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则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乙、丙按份享有和承担
- 缔约过失
- 拾得遗失物
- 单方承诺
- 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
- 甲见乙一人干活,主动帮助,后甲的手因为干活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 甲见乙推车上坡很辛苦,就在后面帮甲推,乙不小心手一松劲车撞伤甲,甲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 甲在半夜突然放鞭炮,使邻居惊吓成病花去200元看病,邻居请求甲支付医药费
- 甲将乙丢失的宠物狗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狗食费
-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 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 刘某与妻子赵某已分居三年,赵某始终不答应离婚,于是刘某便和秦某结了婚
- 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形成的婚姻
- 李某有权要求大帝公司赔偿逾期交货而遭受的损失
- 文星企业有权要求大帝公司赔偿逾期交货的损失
- 文星企业有权要求李某和大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李某有权要求大帝公司将500套桌椅从错发地点再运到文星企业,但费用应由李某承担
- 维修义务由甲公司承担
- 维修义务由丙公司承担
-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丙公司
- 租赁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 李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害张某的财产权,因其纯系不可抗力所致
- 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相邻权
- 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损失
- 李某的损失应由二人公平分担
- 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 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 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 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 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 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技术
- 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 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