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 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
- 《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 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
- 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 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
- 法官对责任分摊比例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 采用穷尽式列举有助于提高法的可预测性
- 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
- 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这说明法官认定的裁判事实可能同客观事实不一致
- 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应优先适用
- 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的规范
- 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的确定性
- 通过法律原则、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
- 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的
- 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 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 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 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 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 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 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 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
- 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
- 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 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 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只能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茔的案件事实
- “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一个规范语句
- 勘查现场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 裁判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可能干扰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 如果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则可能得出冉阿让并未犯罪的结论
- 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非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 冉阿让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
-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拥护和信仰,缺乏道德支撑的法律无法得到人们自觉的遵守
- 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
- 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 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 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