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
- 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 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 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
- 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 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 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 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 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 经国务院批准,可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 县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 县人大可自行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 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 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 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 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
- 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 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
- 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
- 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 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 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 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 赵某的辞职请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
- 钱某的辞职请求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 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县人大批准
- 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批准
- 国家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 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他人侵犯
- 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保护和限制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
-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 是选举权的平等原则在选区划分中的具体体现
- “大体相等”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别
- “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是对前述“大体相等”的进一步限定
- 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
- 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
-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