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三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国围海造田,未对他国造成影响
- 乙国囤兵邻国边境,邻国被迫与其签订条约割让部分领土
- 丙国与其邻国经平等协商,将各自边界的部分领土相互交换
- 丁国最近二十年派兵持续控制其邻国部分领土,并对外宣称拥有主权
- 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 “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 “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
- 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 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 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 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 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 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 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 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 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
- 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 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 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 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 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 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 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
- 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
- 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
- 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 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 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 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
- 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
- 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 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
- 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
- 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 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 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 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