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
- 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己有
- 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
- 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
- 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 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 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
- 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
- 甲无牟利目的,为江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对甲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 乙为蒋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费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了若干“劳务费”。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 丙与曾某互不知情,受雇于同一雇主,各自运输海洛因500克。丙将海洛因从一地运往另一地后,按雇主吩咐交给曾某,曾某再运往第三地。丙应对运输1000克海洛因负责
- 丁盗窃他人200克毒品后,将该毒品出卖。对丁应以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 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甲成立受贿罪
- 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丙是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为其谋利。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相勾结,收受10万元回扣归二人所有。丁构成受贿罪
- 县财政局副局长秦某工作时擅离办公室,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触电身亡并引发大火将办公楼烧毁。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 县卫计局执法监督大队队长武某,未能发现何某在足疗店内非法开诊所行医,该诊所开张三天即造成一患者死亡。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 负责建房审批工作的干部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补办了建设许可证,房主凭此获得补偿款90万元。柳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 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导致该县水域内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 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 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 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
- 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 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
- 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
- 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
- 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
- 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
- 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
- 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 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 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 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600万元,构成贪污罪
- 甲侵占公司600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
- 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 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
- 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
- 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