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是为了进一步改变各州商法混乱的局面制定的
- 法典是对美国商事法律的全面编撰
- 是大陆法系类型的商法典
- 是以英国近代商事立法为渊源的
- 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 放弃战争,仅保留自卫权
- 扩大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 实行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
- 治安法院
- 上议院
-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 最高法院
- 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
- 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
- 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 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 诞生于1787年
- 宣布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 确立了“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 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 上议院
- 皇家刑事法院
-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 联邦法院
- 希腊
- 罗马
- 英国
- 美国
- 治安法院
- 上议院
-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 最高法院
- 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底人入侵英国后所逐步形成的普遍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
- 衡平法是14世纪在英国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作为对普遍法的修正和补充形式而存在
- 衡平法院即为王室法院
- 普通法院后又称为大法官法院
- 印度
- 西班牙
- 法国
- 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