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真题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 如陈某将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 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 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 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 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 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 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 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 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 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 因矿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 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二审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审理
- 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 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诉
- 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报社承担
- 对报社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 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 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报社负责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