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险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得扣减保险赔偿金
-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保险人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保险人
- 投保人
- 投保人和受益人
-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 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 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 1年
- 2年
- 3年
- 4年
- 2年 1年
- 3年 2年
- 2年 2年
- 5年 2年
- 198万元
- 200万元
- 190万元
- 202万元
- 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
-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可以超过保险价值
- 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超过部分无效
- 保险金额如果超过保险金额,超过的部分按不当得利返还
- 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
- 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
- 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
- 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 A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十
- B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二倍
- C保险公司,除人寿保险业务外,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百分之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 D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 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金,因甲的自杀行为属于道德风险
- 保险公司应当向丙支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可以向乙支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应当将甲的死亡保险金作为其遗产,均分给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