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银行的扣划行为有效,水泥厂理应还贷,余款可作为破产财产
- 银行的扣划行为无效,应退回所扣划的款项
- 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清算组确认才有效
- 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债权人会议认可才有效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清算组应以破产财产适当予以补偿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与该水泥厂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束,无须赔偿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应列入破产债权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可向该水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某工业厅请求赔偿
- 该申报有效,人民法院予以补充登记
- 该申报有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登记
- 该申报如果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之前作出,则有效,否则无效
- 该申报如果在破产财产分配之前作出则有效,否则无效
- 工商银行就4200万元中的1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400万元可作为破产债权
- 工商银行的4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 工商银行仅享有1800万元的破产债权,因担保物的价值仅值1800万元
- 上述说法均不正确
- 终结诉讼
- 中止诉讼
- 继续审理
- 中止执行
- 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 会计报表
- 债权债务清册
-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 A市B区人民法院
- A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
- 上述法院均可
- 全体债权人
- 债务人的保证人
-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
-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 破产企业为取得贷款向银行抵押的财产
-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费用
- 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