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司法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
- 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
- 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
- 国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计算机软件
- 商品商标
- 服务标记
- 厂商名称
- 产地标记
- 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 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
- 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子女向父母支付生活费
- 债务人主动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 一方因赌博输给对方而支付的钱
- 甲池塘的鱼跳到乙池塘
- 失主无权要回山羊
- 母山羊归还失主,小山羊归甲
- 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 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配种费但不付饲养费
- 构成不当得利
- 构成侵权行为
- 构成无权代理
- 并无不当
-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 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 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 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 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