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
- 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
- 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 有权要求将质物提存
- 因乙保管不善,请求解除质押关系
- 因乙保管不善,请求提前清偿债权返还质物
- 因乙保管不善,请求乙向有关机构提存该批货物
- 因乙保管不善,请求乙承担货物的损失
- 甲以其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后该房屋被确认为违章建筑
- 乙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同时抵押
- 丙幼儿园以其所有的小轿车向银行抵押借款
- 丁以与其两兄弟共同继承的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但其兄弟明如丁的行为亦不表示反对
- 以无地上走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汇票、支票、本票
- 债券
- 股份、股票
- 专利权
- 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而有效
- 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无效
- 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而有效
- 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抵押权人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以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
- 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债权数额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不负连带责任
-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多(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本主管部门
-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 农村宅基地、自留地
-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财产
- 房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