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本体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 《婚姻法》规定,我国鼓励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价值位阶原则
- 个案平衡原则
- 比例原则
- 并未适用任何原则
-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法规,应优先适用
- 自治条例所作的变通规定,其在自治区内优先于法律法规适用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特殊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 民法法系
- 普通法法系
- 社会主义法系
- 伊斯兰法系
- 法律通过之日
- 法律公布之日
- 法律批准之日
- 法律实施之日
- 规范性
- 国家性
- 概括性
- 效率性
- 立法者可以解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也可以解决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但对于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冲突是无能为力的
- 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
- 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接受法律制裁
- 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 《婚姻法》规定,我国鼓励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法律不经公布可以生效
- 法律部门之间的效力有高低之分
- 在法的溯及力上,各国普遍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 法律绝对没有溯及力
- 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民的行为符合法律,所以法的效力来源于社会
- 自然法理论认为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自身
- 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遵守法律,体现了法的效力来源于道德
- 法的效力的根据包括法律本身、道德、利益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