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除人民法院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外,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不得向赔偿请求权人收取任何其他的费用
- 对赔偿请求权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收任何种类的税
- 对赔偿请求权人取得的赔偿金只能征收少量低标准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征收其他种类的税
- 赔偿请求权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涉及的鉴定、勘验、审计等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 甲的丧葬费
- 甲的死亡赔偿金
- 甲父为申请国家赔偿所聘请律师的费用
- 甲的死亡给甲的家庭造成精神损害的精神赔偿
- 残疾赔偿金
- 因残疾而减少的收入
- 医疗费
- 残疾人活动的辅助设备费用
- 医疗费
- 晓康公司因经理丧失劳动能力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
- 残疾赔偿金
- 受柴某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其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 造成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
- 造成公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 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其数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 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 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 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 900元的看管费
- 请求人需预交案件受理费用
- 请求人获得的赔偿金不需纳税
- 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侵害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责任承担方式限于金钱赔偿
- 所需费用一概由被害人承担
- 承担责任的限度与损害程度应相适应
- 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
- 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
-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的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而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支付赔偿金
- 返还财产
- 恢复原状
- 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