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被告住所地法院
- 原告住所地法院
-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 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法院
-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
- 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
- 最先立案的人民治院
-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中的一个人民法院
- 被告所在地
- 原告所在地
- 行政行为发生地
-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①②
- ②③
- ③④
- ①④
-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 复议机关所在地
-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
- C选项中人民法院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的
- B区人民法院
- C区人民法院
- D区人民法院
- A市人民法院
- 受理此案
- 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 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 该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该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该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 受理此案
- 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 移送丙市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