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 复议机关所在地
-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
- C选项中人民法院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的
- B区人民法院
- C区人民法院
- D区人民法院
- A市人民法院
- 受理此案
- 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 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 该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该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该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 受理此案
- 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 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 由复议机关管辖
- 由法院管辖
- 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 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 甲市A区人民法院
- 甲市B区人民法院
- 乙市A区人民法院
- 乙市B区人民法院
- 受理此案
- 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不予受理,理由是治安行政案件以行政复议为前置,未经复议不得起诉
- 不予受理,理由是已过起诉期限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 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
- 胡某应当先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
- 胡某应当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
- 胡某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胡某在派出所超出法律授权的情形下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