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临时居住地
- 经常居住地
- 被限制人易自由所在地
- 户籍所在地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取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 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A区法院
- B区法院
- C区法院
- 均可
- 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 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
-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
- 即时强制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 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
- A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B铁路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铁路法院
- 铁道部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 B区人民法院
- C区人民法院
- A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确认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案件
- 海关处理的案件
- 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 对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