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四章 法定继承 » 民法 » #9268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68#
甲与其父乙、其14岁的儿子丙一同进山找猎,不幸遇到雪崩,3人全部遇难,甲妻丁闻讯悲痛而死。甲母戊与丁父已料理完丧事后,为了争夺甲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戊主张全部财产均归她家所有,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己则要求继承丁的遗产。双方发生争执,已带着其子康将电视机搬走,戊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乙与成的共同财产价值3万元,甲与丁的共同财产3万元,丙只有其干爹赠与其的两千元;甲乙丙丁无其他近亲属关系,并无遗嘱。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丁的遗产有多少?
  • 1.5元
  • 2.25万元
  • 3.2万元
  • 2.45万元
  
本题有 8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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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xx王 发表于 2017-12-27 19:31
üе7500ɡ
83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1 13:38
理解错了,不是乙继承的遗产而是乙的遗产。
82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1 11:58
题目说的是遗产不是财产,怎么能把丁自已的夫妻共有财产也算在遗产呢?答案错。
81 # 双面隐人 发表于 2016-3-11 02:30
推定乙先死亡,乙戊共有3万,乙遗产1万5, 甲 戊 分别继承7500
然后甲死亡, 甲丁共有3万,1万5是夫妻共有属于甲的,加上甲继承乙7500 共遗产22500 , 丁 丙 戊 各7500
此时丁财产为 夫妻共有属于丁的15000+继承甲的7500 等于 22500
丙跟着死亡, 丙自有财产2000+继承所得7500等于 9500。
丁继承丙的9500+丁财产22500 等于3万2。。。。
80 # zhoulijun_fgc 发表于 2015-3-17 20:36
不好意思算错了,应为0.375
79 # zhoulijun_fgc 发表于 2015-3-17 20:30
乙死,甲继承0.75应为与其妻丁的共有财产,甲此时的财产为1.5+0.325,丁为1.5+0.325,甲死,丙、丁、戊各得0.608,丙死,丁得0.2+0.608=0.808,此是丁有1.5+0.325+0.608+0.808=3.241
78 # houman 发表于 2014-11-25 15:27
sker7815 2014-4-2 21:12
1.乙死, 甲、戊继承,1.5万分两份,各自7500.
2.甲死,发生继承的财产共有:夫妻财...


同意、
77 # xuzi555 发表于 2014-10-5 13:22
继承所得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不能像你这样来计算
吴语凝 2013-7-2 14:57
1.乙死, 甲、戊继承,1.5万分两份,各自7500.
2.甲死,发生继承的财产共有:夫妻财...
76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4-2 21:12
1.乙死, 甲、戊继承,1.5万分两份,各自7500.
2.甲死,发生继承的财产共有:夫妻财产的一半+继承所得=22500,继承人为丁、丙、戊,各得7500.
3.丙死,丙的财产有:个人的2000元加上继承所得7500,继承人为丁,丁得9500.
此时,丁财产为:夫妻财产一半(15000)+两次继承的钱(7500+9500)=32000
正确答案为C
75 # zxc1dai 发表于 2013-7-31 09:57
zxc1dai 2013年07月31日 09:52:25
丁本来拥有的1.5万元不能作为遗产
原来题目问的是丁死后的遗产,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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