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三章 继承概述 » 民法 » #9258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58#
何XX(男)与李XX(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XX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XX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XX姐弟四人继承。何XX为了不让李XX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XX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XX放弃继承权。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XX与李XX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XX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XX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    2003年7月,何XX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XX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XX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不属于何XX与李XX共同财产的有
  • 在婚姻存续期间何XX继承的合法遗产
  • 在婚姻存续期间李XX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 在婚姻存续期间何XX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营养费
  • 在婚姻存续期间李XX的合法劳动收入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30
22
26
详细评论内容
13 # 颜倾城 发表于 2014-12-28 09:42
我也是这么想的,结果选错了
bjakv 2014-7-5 16:50
Oshell 2010-7-18 22:34
东索 2009年07月04日 23:12:14
此题不严谨,B.在<span id="0_nwp" style="width: auto; height: auto; float: none;"><a id="0_nwl" href="http://cpro.baidu.com/cpro/ui/uijs.php?rs=1&amp;u=http%3A%2F%2Fbbs%2Exuefa%2Ecom%2Fexerdetail%2D9258%2D1%2Ehtml&amp;p=baidu&amp;c=news&amp;n=10&amp;t=tpclicked3_hc&amp;q=xuefa_cpr&amp;k=%BB%E9%D2%F6&amp;k0=%BB%E9%D2%F6&amp;k1=%D2%C5%D6%F6&amp;k2=%C9%FA%BB%EE%D3%C3%C6%B7&amp;k3=%BB%E9%D2%F6%B5%C7%BC%C7&amp;k4=%B7%F2%C6%DE%B2%C6%B2%FA&amp;k5=%BC%CC%B3%D0%C8%A8&amp;sid=7d75e32ad39cee33&amp;ch=0&amp;tu=u1700499&amp;jk=462b10f856f66f49&amp;cf=29&amp;fv=11&amp;stid=9&amp;urlid=0&amp;luki=5&amp;seller_id=1&amp;di=128" target="_blank" mpid="0"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span style="color:#0000ff;font-size:12px;width:auto;height:auto;float:none;">婚姻</span></a></span>存续期间李XX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受赠与的合法财产未指定只赠与李xx私人,就是共有财产!


12 # bjakv 发表于 2014-7-5 16:50
Oshell 2010-7-18 22:34
东索 2009年07月04日 23:12:14
此题不严谨,B.在婚姻存续期间李XX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受赠与的合法财产未指定只赠与李xx私人,就是共有财产!



11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4-2 16:24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明确只给一方!);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0 # 纳森 发表于 2012-7-9 22:46
这题出的不行,不严谨
9 # for2129372 发表于 2012-6-15 22:03
前面的题干很长,有很多干扰项。要排除干扰项,也还是有可能把这道题拿下的。
8 # shuaibo2012 发表于 2011-6-2 16:38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 # xiaojing0532 发表于 2010-12-4 00:42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 # Oshell 发表于 2010-7-18 22:34
东索 2009年07月04日 23:12:14
此题不严谨,B.在婚姻存续期间李XX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受赠与的合法财产未指定只赠与李xx私人,就是共有财产!
5 # 张一芳 发表于 2010-6-7 15:47
此题答案应是参考《婚姻法》的18条
4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7-18 14:50
“东索发表于2009-07-0423:12:14
此题不严谨,B.在婚姻存续期间李XX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受赠与的合法财产未指定只赠与李xx私人,就是共有财产!”

同意。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