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九章 著作权 » 民法 » #9063 题目内容及评论
9063#
音乐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发表时并未做其他任何声明,歌星乙演唱了该首歌曲,音像公司丙录制了歌星乙的演唱活动并做成CD,该CD在出售时并未做用途方面的任何特别声明,广播电台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该首歌曲,网站戊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咖啡厅己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在营业时间播放该首歌曲,音像出租店庚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用于出租。在此事件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站戊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咖啡厅己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题有 6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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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3 17:37
越看越糊涂,缓不过来了,决定放弃,妈的,生活中这些侵权无处不在啊,既然无处不在还规定个毛线,大家都这样干,说明规定不符合生活常态,要改法条。法律规定,什么广播电台啥的播放都要给作者报酬,那些饭馆、洗发店啥的公开播放作品也是侵权,你以为那么好联系作者啊?大家都不要干活了
65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3 17:34
1。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录像制品享有广播权,而录音制品并没有广播权,CD属于录音制品,所以广播电台无需征求音像公司许可,也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2。网站戊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正确。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网站除了征求录音制作者的许可外,还应该征求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咖啡厅己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也就是说录音录像制作者只享有四种权利,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播放权,所以咖啡厅行使播放权,无需经过音像公司许可,也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正确。因为音像公司丙享有出租权,音像出租店庚若想出租此CD,须经过音像公司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答案:AC.

总结:
1、咖啡厅只需音乐家许可
咖啡厅播放行为属著作权人的机机械表演权,仅为著作权人所拥有(10条)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音像制品的出租仅需取得音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但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3、网站要同时音像公司和歌星许可(应该还有著作权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4、广播电台是法定许可,无需许可
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
《亮剑》之所以在天津台反复播放是因为一、李云龙(李幼兵)的脾气那是她娘的让人喜欢;二、因为《亮剑》属于“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仅需支付少量费用,可以省很多费用, 而如果是首播的话既要取得经著作权人许可,应该支付巨额费用
5、音像公司需歌星许可
音像制作者应该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41条)
64 # ZJDddd 发表于 2017-6-16 14:11
空谷幽兰1 2015-10-22 12:15
1。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
63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3-31 17:57
62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2-23 17:26
空谷幽兰1 2015-10-22 12:15
1。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
61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8 15:23
现实情况相反,唱片公司要广播电台播放其录音制品还得向广播电台支付报酬人家才愿意给你播。
60 # 空谷幽兰1 发表于 2015-10-22 12:15
1。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录像制品享有广播权,而录音制品并没有广播权,CD属于录音制品,所以广播电台无需征求音像公司许可,也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2。网站戊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正确。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网站除了征求录音制作者的许可外,还应该征求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咖啡厅己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也就是说录音录像制作者只享有四种权利,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播放权,所以咖啡厅行使播放权,无需经过音像公司许可,也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正确。因为音像公司丙享有出租权,音像出租店庚若想出租此CD,须经过音像公司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答案:AC.

总结:
1、咖啡厅只需音乐家许可
咖啡厅播放行为属著作权人的机机械表演权,仅为著作权人所拥有(10条)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音像制品的出租仅需取得音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但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3、网站要同时音像公司和歌星许可(应该还有著作权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4、广播电台是法定许可,无需许可
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
《亮剑》之所以在天津台反复播放是因为一、李云龙(李幼兵)的脾气那是她娘的让人喜欢;二、因为《亮剑》属于“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仅需支付少量费用,可以省很多费用, 而如果是首播的话既要取得经著作权人许可,应该支付巨额费用
5、音像公司需歌星许可
音像制作者应该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41条)
59 # 617618474 发表于 2015-3-15 17:11
[quote]千里镜明 2013-5-30 12:58
这个解释比题后解析还好!

46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年09月29日 09:32:48
[...[/quote]
58 # xuzi555 发表于 2014-9-30 10:37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同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b中药同时取得三人的同意。所以题目给出的答案是错的。
吴语凝 2013-7-1 16:04
1。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错误。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
57 # gengxin168 发表于 2014-7-11 14:23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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