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二十一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合同法318】——运输方式不同
单式联运(即用同一运输工具运输):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负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如能证明损失是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如证明不了,则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负责。
多式联运(即用多种运输工具运输):联运经营人对合种运输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