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 民法 » #8326 题目内容及评论
8326#
债按标的分类不包括下列哪些选项所列的分类?
  •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 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本题有 2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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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tzd0930 发表于 2015-7-11 12:57
19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5-27 21:06
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18 # 万里云飞 发表于 2013-7-29 08:20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四、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

  六、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17 # 王思彤 发表于 2013-6-29 09:20
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16 # cqlq555 发表于 2012-11-3 12:38
哦没看清题,是要选没按标的分的!
15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31 22:24
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14 # shenjian 发表于 2012-6-1 23:37
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1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5-17 05:03
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12 # 徐强 发表于 2012-3-7 12:34
没看清题,大意了!
11 # 吹进心里的风 发表于 2012-2-3 16:31
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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